【申报通知】 2026年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开始啦!
根据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苏州市财政局《转发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<关于组织2026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>的通知》(苏州工信综合〔2026〕5号)精神,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。
(一)重点产业技术创新。重点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提升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、重点产业链技术协同攻关、首台(套)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示范应用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奖励、临床试验机构创新药械研发服务、“补短板”技术攻关(另行通知)等。
(二)产业转型升级。重点支持重点行业企业搬迁入园改造、省级零碳(近零碳)工厂奖励等。
(三)智改数转网联。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县(市、区)、“人工智能+制造”诊断、工业大模型建设、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、国家领航级智能工厂奖励、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奖励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国家级载体奖励等。
(四)服务体系建设。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、先进制造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、重点产业促进活动、开放原子开源专区建设(二期)、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、工信部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等。
(五)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。重点支持省内制造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项目贷款、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财政贴息(按照《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(2026年)》执行)。
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:
(一)在江苏省域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生产经营正常,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。
(二)诚信守法,近三年未发生重大(含)以上安全、环保、质量事故(事件),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未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。
(三)同一重点支持方向中,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具体类别项目,获免申直达类项目支持的主体仍可申报项目,同一主体获免申直达类项目支持的数量不受限制。同一项目未获得过省级(含)以上专项资金支持,有规定明确需省级支持的项目除外。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省级部门专项资金。
(四)已承担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(或2025年度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资金)项目的单位,截至本年度申报指南发布时仍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未完成项目验收的,不得再申报。
(五)申报项目的相关发票不得重复使用。
(六)《项目指南》明确的各类项目支持条件。
1.非直报项目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。直报项目根据通知文件(附件1)执行。
2.请申报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,完成在线填报。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盖章版PDF格式电子材料、纸质申报材料及《项目申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4),提交至区(镇)经发部门。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线上上传材料一致。具体项目负责科室联系电话见附件3。
网址→
https://www.jszwfw.gov.cn/col/col140127/index.html
3.各区(镇)负责对项目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初审。初审通过的项目,由各区(镇)经发部门统一行文并附项目申报汇总表(附件2,加盖公章),于2026年4月20日前通过OA系统报区工信局办公室,过时不再受理。纸质申报材料、《项目申报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情况登记表》由各区(镇)经发部门同步报区工信局相关科室。
申报主体应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基本申报材料:
(一)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(须有申报主体盖章和有关负责人签字;如涉及项目投入,须列出不含税额)。
(二)项目资金申请报告(或项目申报书、实施方案、建设方案等,根据各类项目要求提供),并提出任务目标、绩效目标、主要实施内容等重点内容(如涉及项目投入,须列出不含税额)。
(三)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。
(四)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。
(五)由综合评价A级(含)以上(省外无评级会计师事务所由申报主体出具说明)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、2024和2025年度审计报告(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、财务报表、报表附注),须附二维码,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。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形成的,可用财务报表(包括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、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)替代,须单位或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。
(六)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,须提供由综合评价A级(含)以上(省外无评级会计师事务所由申报主体出具说明)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(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项目建设期限、支持条件规定期间已投入占总投入的比重、已投入资金具体明细金额、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要求等),须附二维码,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。如涉及项目投入,须列出不含税额。
(七)申报项目投入或营业收入存在关联交易的,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供相应说明(包括交易双方(多方)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、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说明),不得虚报产品价格。
(八)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。
(九)《项目指南》明确的其他申报材料。
吴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
相关联系方式
| 联系电话 | 63982181 |
| 监督电话 | 63982191 |
| 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 | 63982852 |
2026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
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联系方式
查阅附件请点击以下链接:
1.转发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《关于组织2026年度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》的通知
来源:吴江工信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