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申报通知】吴江区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
根据省生产力促进中心《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瞪羚企业的通知》(苏生力〔2026〕48号)和苏州市有关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瞪羚企业推荐工作,吴江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
1.定量指标:2025年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4%,并满足以下4个条件之一。
(1)注册时间不早于2012年,2022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,且2022-2025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%,且2025年正增长;
(2)注册时间不早于2012年,2022年从业人员数不少于100人,且2022-2025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%,且2025年正增长;
(3)注册时间不早于2021年,且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(即成立5年内营业收入突破5亿元),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;
(4)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,且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(即成立10年内营业收入突破10亿元),且近三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。
2.定性指标:在江苏省内注册的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,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。
(1)行业性质:非烟草、铁路、矿产资源、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,以及房地产、基础建设、银行等行业。
(2)企业性质:非大型央企、外企生产基地、分公司、销售公司、贸易公司。
企业需填写《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》和企业信息汇总表;其中,《江苏瞪羚企业推荐信息简表》需用A4纸打印,并加盖单位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字。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各区镇科技部门。(电子版:信息简表word及pdf、汇总表excel,用企业全称命名)。请各区镇科技部门收齐汇总后,于7月2日前报送至区科技局。
1.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,严禁虚假出资、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。
2.各区镇科技部门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,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,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。
3.省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有关金融机构,为组织推荐的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。
0512-63981881
0512-63960312
0512-63263351
0512-63959720
0512-63959750
0512-60901911
0512-60901912
0512-63816931
0512-63859736
0512-63778326
0512-636612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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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吴江科技



